XX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总结2014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总结为加强探矿权管理,规范探矿权人勘查行为,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探矿权年度检查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4〕399号)要求,现将xx市2014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总结如下:一、年检基本情况截止2014年底,xx市共有16个探矿权项目,应检14个,实检14个,合格率100%。其中金矿2个,铜矿4个,电石用灰岩矿4个,水泥用石灰岩矿2个,陶瓷土矿2个;xx市xx区9个探矿权项目,xx县4个探矿权项目,xx县1个探矿权项目。本次年检,我们共审核14个探矿权项目。我局采取野外实地检查和室内资料检查相结合方式,对探矿权人所报的年检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对年检资料不全、缺项或资料不合格的项目,限时补报,否则不予年检。对年检材料签署意见并盖章,有效地保证了年检工作质量。二、探矿权人履行义务情况探矿权人能较好执行矿产法及配套法规的规定,能正确履行探矿权人的义务,能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并积极配合我局开展探矿权年检工作。但是个别不能按时履行探矿权人的义务,对年检工作不配合,截至目前宁夏xx市天景山化工灰岩矿床宽口井勘查区详查、宁夏xx市天景山炭洞子沟电石灰岩普查两个探矿权项目未报送资料。三、取得的成效1、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工作。2、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探矿权年检工作任务。通过探矿权年检工作,加强了对探矿权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探矿权人的勘查行为,保护了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越界勘查”、或“持勘查许可证边探边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全市矿产资源勘查秩序健康有序第1页共2页发展。四、存在问题及建议1、部分探矿权人,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不能按时履行探矿权人的义务,对年检工作不配合,采取拖延时间或延期办理,影响年检进度,今后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探矿人的认识,按法规要求履行探矿权人应尽的义务。2、业务人员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工作不太熟悉,须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