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员工持股制度起源于美国,后逐渐被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日本等国采用,现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项国家和企业制度
它的实施有助于建立资本和劳动的联结,缓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资矛盾,帮助员工建立归属感、提升工作积极性、增加员工资本性收入,进而实现员工和企业双赢
因被看作是推进我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一剂良方,员工持股制度于上世纪末引入中国,随后在全国各地试行推广
其发展过程跌宕起伏、一波三折
2013年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推进,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者改革、再次推行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客观上有力地推动了员工持股制度的实施
持股载体、股权行使和持股参与是员工持股制度的核心内容,但目前关于员工持股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员工持股载体、持股参与及绩效等诸多方面,对员工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持股员工股东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较少
因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限定于探讨混改背景下国企员工持股制度的股权行使法律问题
本文首先从员工持股制度的内涵入手界定了员工持股的法学概念范围
本文认为,员工持股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在满足国家法规及本企业具体要求的情况下,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通过出资、股权受让等合法方式获得所在企业股权,同时获得参与决策、收益、处分等股东权利,从而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一种制度
本文分析了员工股权行使的主要特征,即持股主体的特殊性、股权行事方式的特殊性及持股地位的特殊性
基于其特殊性,本文认为员工股权行使应遵循股权平等、股东有限责任、股东诚信、利益平衡、1(中文题目)混改背景下国企员工持股股东权利行使法律问题研究(英文题目)ResearchonLegalIssuesofRightsExercisesofSOEEmployeeShareholdersundertheBackgroundofMixedOwnershipReform以规范的公司治理为导向、防止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