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新模式的实施效果分析1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品安全(Foodsafety)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目前,在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上,国际社会己经基本形成共识:即食品的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致消费者病亡或者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的隐患。食品作为人类生存的物质基础,吃得安全,食得放心是最基本的要求和健康的保证。食品卫生(Foodhygiene)从狭义上讲,是指食品干净、未被细菌污染,不使人致病。食源性疾病(Foodbornedisease)是指通过摄食方式进入人体内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或中毒性质的一类疾病。包括常见的食物中毒、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寄生虫病以及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所引起的疾病。食源性疾患的发病率居各类疾病总发病率的前列,是对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一类疾病,正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命健康。2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的特点和存在问题口岸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承担着为出人境旅客、交通员工及口岸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重要职能,它们的卫生状况好坏会直接影响着出人境旅客和口岸人群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国家声誉和形象。口岸部分食品企业自律、自检能力不高,食品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时有超标的报道,甚至被检出有毒有害物质或致病菌,食品卫生质量堪忧。国内一直以来都有开展对口岸餐饮单位卫生监测工作,也有一些相关报道,如1981-1993年对从杭州到香港供机食品9大类969份开展卫生监督检验和分析,合格的535份,合格率仅55.21%,不合格情况主要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超标。1994-1997年对广州白云机场口岸4家口岸餐饮单位的食品、餐具的卫生状况进行调查分析,抽检食品1769份,合格率95.14%,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等微生物超标;抽检餐具1914份,合格率98.04%,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大肠菌群超标。2004-2007年对广州南沙港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检食品292份,合格率97.60%,抽检餐具243份,合格率97.12%。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口岸餐饮卫生面貌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规模、网点数量和经营服务领域的不断扩大,全国各地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企业依然存在“重经营、轻卫生”的思想观念;部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卫生知识与规范技术操作基础薄弱,亚待加强培训;一些餐饮摊点存在着脏、乱、差现象,基本卫生条件难以保证;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等。所以,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仍然需要全方位地加强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3口岸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优点为尽快使我国食品卫生监督模式与国际接轨,2002年4月,卫生部在总结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向全国推行基于“责任分担”和风险度、信誉度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这种新模式是我国食品卫生监督制度上的一项重大改革。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将传统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和评分标准诚信度转变的一种有益尝试。其应用了HACCP方法,加强对餐饮业的全过程管理,并对危害大的关键环节加以重点控制。其主要实施方式是以对企业实际评估得分为依据,授予A、B、C、D4个卫生等级,其表现形式为食品经营单位将被授予的餐饮业卫生等级牌匾挂在门前醒目处,食品生产企业除挂在门前外还要求将授予的卫生等级打印在商标上,以供消费者进行选择。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实现了食品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转变。通过实施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合理调配卫生监督人力资源,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卫生信誉低的企业监督,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意识,提高食品卫生监管水平和效能,以达到提高餐饮服务业整体食品安全水平的总目标,最终建立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引入了风险管理机制,实现了食品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