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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劳动人事争议有哪些风险防范点部分劳动人事争议有哪些风险防范点【核心导读】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是有哪些
试用期的职场新人不能够随意“炒人”;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该照常发放;女职工产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该照常发放等
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部分劳动人事争议风险防范点:风险点:试用期的职场新人也不能随意“炒”提示:有的用人单位认为在试用期内,单位可以随便让劳动者走人,不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甚至一些单位公然规定在试用期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这些都违反了法律规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只有在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律规定的原因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可能被裁决败诉
风险点:离职手续未办完,劳动者工资应照发提示:按照法律的规定,即便劳动者没有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仅可以暂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待办理交接时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是因自身原因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以劳动者离开企业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再乘以其在单位的工作年限
风险点:女职工产检、产假期间的工资应照发提示:依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的
,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
处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这三期内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届满而女职工尚处在三期内的,应顺延至三期期满
风险点:劳动者虽自愿不缴社保,但算企业违法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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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手续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强制性义务
即便员工写了自愿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