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城乡居保工作参考总结为全面落实国家城乡居保政策,全面纵深推进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相关要求,对2021年度我县城乡居保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一、保费征缴工作1、目的任务:按照省市民生任务要求,2021年全县参保任务9。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发放人员2。2万人,新参保扩面征缴7。14万人。(详细任务数见附表一)2、征缴方式:采取日常常态化征缴与严峻节假日突击征缴,下半年912月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保费征缴。3、考核措施:2021年度,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组织领导、材料标准、工作进展、工作措施、特色工作等方面进展考核。(详细考核细则见附表二)二、养老金发放工作按照国家城乡居保政策要求,以每月及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目的,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每月上旬(110号)各乡(镇)劳保所应将本乡(镇)新增领取待遇人员(60周岁)及死亡人员根本情况汇总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上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齐全(新增发放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申报表,死亡人员证明等),业务股每月15日前将本月发放明细上报省信息中心及县财政局审批。三、档案信息治理工作1、参保居民纸质档案(含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员纸质档案):按照治理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的原则和国家城乡居保档案标准治理的要求,各乡(镇)劳保所应按年度将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实际情况填报申请参保表(或待遇领取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好,分村、组整理后,上报县农保局审核归档一份,返回乡(镇)劳保所备查存档一份。2021年5月底应将2011年参保档案材料全面整理完归档,7月底之前将2012年参保档案材料全面整理完归档,2021年底征缴扩面任务完成后应在2021年元月底之前将2021年档案材料整理完归档。2、信息系统录入治理工作:各乡(镇)劳保所每月进展一次参保人员信息清理录入工作,将本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时转录为发放信息,死亡人员应及时终止其个人参保信息,县农保局信息中心应每月及时进展系统审核调整。信息系统治理工作应逐步实现标准、常态化进展。三、生存认证工作坚持常态化认证与集中认证相结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