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这体现了中央对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也是当前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
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适应当前农村新情况、新形势,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改进党在农村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发挥好党组织在农村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
一是统筹协调,形成整合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系统工程,仅靠村“两委”班子以及党员队伍的力量难以支撑庞大的工程体系,必须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挖掘社会各个层面的潜能,整合各方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主要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团结协调好村“两委”关系,发挥农村基础领导核心的主导力量
2020年换届以后,唐河县东王集乡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及“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分别达到95
1%,大多数村级“两委”班子关系协调,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但还有些村“两委”班子存在职责不清、关系不顺、发展不协调、合力不明显的现象,为解决这些问题,乡党委有针对性地加强了《组织法》和《工作条例》的舆论宣传力度,理顺“两委”关系,明确分工,使村“两委”班子相互支持、相互促进,进一步巩固了党组织在基层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了推进农村发展的主导力量
推进村级各组织的协调发展,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以村委会和各类经济组织为依托,以共青团为助手,妇女、民兵组织相互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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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各显其能、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