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清理和整改依法行政中突出征询题的情况报告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和整改依法行政中突出征询题的通知》(遂府办函〔2021〕200号)精神,我局认真梳理了部门职责中的历史遗留征询题和阻碍部门工作、以及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征询题(如:细颗粒物(PM2
5)、机动车尾气检测)
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细颗粒物(PM2
5)监控才能建立工作任务:全面提升细颗粒物(PM2
5)监控才能(一)市城区现有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其中2个站点不具备细颗粒物(PM2
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指标监测才能
为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有针对性地处理突出大气环境污染征询题,计划新建大气自动监测站1个,改造3个,增添细颗粒物(PM2
5)挪动监测设备1套(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按照工程建立可研、立项等相关要求,经财政投资评审并报市政府审定后,统筹纳入2021年预算安排)
(二)按国家的统一要求,我市将于2021年底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的施行工作
目前,我市城区现有4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只有监测站和美宁食品公司2个点位具备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的监测才能,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需改造两个大气自动站、增加细颗粒物(PM2
5)、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监测设备;同时,随着城市建立的加快,建成区规模不断扩大,现有监测点位的数量不能全面代表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情况、需新增一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
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二、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任务:全面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一)2021年内建成符合国家要求的机动车环保检测站(概算投资为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场化运营主体自筹)
(二)制定合理检测收费标准,确保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工作有力推进,到2021年,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到达85%以上
(三)完善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维修(I/M)制度;强化营运车辆强迫报废的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