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详解:2020年高考加分瘦身,教育公平加分近日,教育部出台“重磅”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大幅度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仅保留了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在内的4项加分项目
教育部近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解读时称,2020年1月1日起,取消6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是: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突出事迹者、奥赛获奖者、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及两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重大体育比赛获奖者、二级运动员统测合格者两项)
此外,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此次改革的重点:一是2020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
二是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
三是原来没有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不得新增
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是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二是地方性加分项目的适用范围与全国性加分项目不同,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三是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对于2020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意见》规定,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
同时,意见对“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