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一)研究背景第三方支付指非银行机构(已具备一定可靠的实力和高度信誉保障),通过利用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等,建立可以使消费者方便的支付的电子模式。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业的不断兴起,使得第三方支付普及流行起来,它的出现与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是相符合的,也从侧面体现出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速度十分快。第三方移动支付的兴起很大程度上便利了人民群众,使其出门不需要带现金和银行卡,只要持一部手机即可实现日常的开销支付。值得注意的是,一方面它的出现对人民群众来说是很方便快捷的,另一方面也随之带来支付风险,但是依然不能有效避免弄虚作假的出现,并且由于时间上的不同步,在第三方资金支付时极易增加网络数据的不可信概率。(二)研究目的意义通过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对第三方支付的研究和分析,指出第三方支付的核心是支付,而第三方仅仅是渠道。本文客观地分析了出现第三方支付的原因以及快速发展的社会背景。因此,本文以支付宝作为分析案例,研究分析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并针对其存在问题,从我国的法律法规、第三方支付软件的运作、用户本身的防范意识和行业协会等四个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三)国内外研究现状1.国外研究现状国外第三方支付以严格监管著称。2015年,XiaoruiHu创建了博弈模型,研究了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过程,并用实验数据验证了第三方支付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有参考价值的学术成果,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逐渐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第三方支付理论体系。始终树立着契约的理念。换句话说,在没有收到买方的付款时,契约公司有权不发货,并且在没有收到购买物品时买方也可以不给商家付款。2.国内研究现状2015年,廖愉平指出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和完善,没有充分考虑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人口大环境,盲目地借鉴国外的研究理论成果,并指出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加强法律上的监控。2011年,张春燕对用户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杨兴凯,张笑楠在2015年,提出结论由于新兴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构建的不完善,使得用户的财产安全严重受损。2015年,刘越深入分析了支付宝的服务协议,得出怎样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给出了相应的措施。2015年,吴哲冕以支付宝为例对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指出由于第三方平台的盈利压力、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商家为获取较大利润,投机取巧,采用违法手段参与洗钱和网络赌球等,因此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想避免产生的法律风险,必须加强外部的法律监管。综上所述,第三方支付的研究,国门学者更多的是分析相关因素和指标的现状,而国外专家学者则更注重研究数据和模型。因此,本文通结合国外学者建立模型的思维和使用方法来对我国第三方支付进行深入剖析。1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及支付宝平台的发展现状1.1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的发展现状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年五月份,央行发放了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这是第一批获得牌照的机构[1]。也正是通过国家对非金融机构正式颁布经营支付业务的许可证可以看出,我国从法律角度上承认并认可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的发展,这让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正式走上了合法的路径,也进一步的推进了该行业的发展。通过总结央行近些年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放量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呈现出先快后慢的总体特征,尤其是在2011年与2012年发放许可证的数量最多,此后数量大幅度下滑,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央行对该行业的准进机制严格把控(行业发展风险问题成为最大的绊脚石),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该市场的趋于饱和,创新与基础保障则是延续生命力的重要保障。如下图所示:图1我国第三方支付牌照发放情况同时从积累和发展消费者作为其第三方支付平台用户的方式和路径可以看出,目前我们国家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行业主要存在以下两种的运行模式。其一是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代表主体主要有易宝支付、汇付天下、快钱等主体,该模式下的支付平台只是单方面对消费者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但并不给消费者的资金安全提供担保服务。比如,我们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