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学生幸福与德性发展的有机统一[摘要]在学校德育工作中,把学生幸福与德性发展有机结合,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
本文提出,幸福是一种具有客观性的主观存在,这一特性决定了幸福感是可培养的;“关爱”兼有德性与幸福品质的属性,为德育实现学生幸福与德性发展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可能;在德育实践中,通过实施幸福教育与德性教育相结合的德育策略,完全可以实现令学生幸福的德育
[关键词]幸福;德性;关爱[作者简介]冯光,浙江嘉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副主任,教授近年来,在我国教育理论界兴起了探讨“幸福教育”的热点,但从德育视角展开幸福教育与德性发展有机结合的微观研究,鲜有
笔者认为,德育应该并能够在幸福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并实现培养学生幸福感与发展学生德性的有机统一
一、实现学生幸福与德性发展有机结合的理论依据就幸福的内在本性而言,幸福是对人一生具有重要意义的心理需要、行动目的和理想得以实现的心理体验
这是客观的,没有需要和理想的客观实现,就没有幸福
因此,幸福由两大因素构成:一是需要、目的的实现,这是幸福与否的客观标准;二是心理体验,是主观的心理过程
这表明,幸福不能脱离客观的幸福生活状态而存在,同时,一种幸福的生活状态只有被自我觉知的时候,才对个人有意义
从这个层面上说,幸福是对美好生活的评价和体验,是对生命的理解与领悟,是对人生价值的自我肯定
众所周知,随着人类文化的不断进步和社会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教育研究逐步从社会层面转向人的层面,现代德育越来越趋向人性化
[1]追求幸福是“无须加以论证的”
是人的先天性行为倾向和人性的一种体现,而德性也是人性的体现
因此,实现德育的人性化,就要求把培养学生幸福感与发展学生德性有机统一起来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
而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关注社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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