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一、绪论(一)研究目的及意义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健康运行和发展对我国经济的正常运行具有促进作用
从国内来看,我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1990年和1991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分别建立,翻开的是新中国资本市场崭新的一页
几十年后的今天,我国的证券市场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市值市场
《中国证监会2015年度报表》统计显示,截止2015年底,沪深两大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有2827家,总市值53
15万亿元,流通市值达到41
79万亿元,两市的总市值占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的78
54%,位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然而,我国证券市场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大量的问题,如内幕交易、披露虚假信息、操纵市场、上市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违法违规、从业人员违规以及基金经理违规操作等,法律无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严重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现状与证券市场的飞速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政府如何明确其监管范围,把握好监管尺度,努力去构建一个持续、稳定、发展的证券市场是我国政府亟须解决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的监管失灵,而不是市场失灵
如何在当前环境下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证券市场政府监管模式,实现证券监管目标,不仅具有学术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深入阐述了证券市场政府监管的发展历程
然后,进一步剖析我国证券市场政府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同时对国外证券市场的监管模式进行分析,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针对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如健全监管体制,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内容,完善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保护众多投资者利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以期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1
国内研究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