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一、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回顾(一)精简事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过四轮审改,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从3251项减少到953项,尤其是第四轮审改成果丰硕,下面予以重点表述
1.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从2007年7月开始,对51个单位的113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根据省政府2007年8月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确定了464项行政许可事项;对市级各行政审批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并印发了《关于公布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杭政函〔2009〕101号),确定保留483项,取消46项、调整为部门管理服务42项
梳理了79家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确定收费项目327项,编印了《江左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册》
结合2008年底启动的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对947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编码、优化审批流程、统一办事指南
各区、县(市)也根据市审改办的指导完成了本区域内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2.逐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长效管理机制
出台了《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江左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定、审查、管理等相关要求,为建立非行政许可长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印发了《江左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2010年—2011年的审改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健全多项管理协调机制
(二)打造综合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1.从分散审批到集中办理——成立江左市行政服务中心
早在2000年,我市就成立了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首次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部门集中办公,以发挥平台的集聚效应,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办事群众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2005年“集办中心”升级为行政服务中心了,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招投标的所有审批环节均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