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研究一、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践回顾(一)精简事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经过四轮审改,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从3251项减少到953项,尤其是第四轮审改成果丰硕,下面予以重点表述。1.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从2007年7月开始,对51个单位的1134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根据省政府2007年8月公布的行政许可目录,确定了464项行政许可事项;对市级各行政审批部门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并印发了《关于公布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杭政函〔2009〕101号),确定保留483项,取消46项、调整为部门管理服务42项。梳理了79家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确定收费项目327项,编印了《江左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册》。结合2008年底启动的进一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对947项行政审批事项编制权力编码、优化审批流程、统一办事指南。各区、县(市)也根据市审改办的指导完成了本区域内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与规范,并向社会公布。2.逐步建立行政审批事项长效管理机制。出台了《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江左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定、审查、管理等相关要求,为建立非行政许可长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印发了《江左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2010年—2011年的审改工作进行部署,建立健全多项管理协调机制。(二)打造综合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1.从分散审批到集中办理——成立江左市行政服务中心。早在2000年,我市就成立了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首次将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相关部门集中办公,以发挥平台的集聚效应,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办事群众。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2005年“集办中心”升级为行政服务中心了,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招投标的所有审批环节均可在一个平台上完成,凸显出鲜明的“江左特色”。2009年,江左又提出了进一步扩展行政服务中心功能、强化政府服务的设想,全力推进“两家两中心”建设(“市民之家”、“网上市民之家”和行政服务新中心、“网上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10月18日,行政服务新中心在钱江新城落成开放,在原有以固定资产投资综合审批为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工商注册审批服务、企业经贸审批服务“三条龙”,基本实现了政府面向社会的各类审批事项的集中受—1—理和办理。其中,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一条龙”可办理固定资产审批服务事项232项,既进一步集中了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更创新性的将作为项目审批前后置配套环节的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技术)服务事项一并整合纳入“新中心”的审批链当中,真正实现了项目审批的“一条龙”服务;新增的工商注册审批服务“一条龙”可办理相关事项209项,增设企业经贸审批服务“一条龙”时还专门邀请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江左海关、江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中央和省直属单位进驻“新中心”集中开展审批服务。同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搬迁至钱江新城“市民中心”对外服务,与“新中心”的项目审批服务实现了“无缝对接”,共同成为市委、市政府服务广大企业和投资者的“第一窗口”。“新中心”在H楼1.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办事大厅内,共设153个开放式窗口,49个部门在现场为企业和投资者受理、办理527个具体事项。目前,整个“大中心”(包括“市民之家”、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进驻职能部门和单位64家,设置窗口311个,工作人员1015人,可办理各类事项844项。“新中心”建成后,日均接待人数逾3500人,预计年办件量将超过200万件。经过10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江左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多项管理监督服务机制。一是实施“五统一”管理。在职能、人事、薪酬“三不变”的前提下,对进驻的窗口单位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收费,统一着装,统一考核。专门成立了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将“大中心”所有进驻窗口单位涉及的业务协调、技术支持、后勤保障、考评管理等日常运行管理各项工作纳入一个体系当中,实现了两幢楼的“一体化”管理。制定完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