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做践行荣辱观的表率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精辟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先进文化的本质要求,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善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统一
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尚,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深刻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意义首先,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基础
实践证明,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走上腐化堕落、违法犯罪的道路,都是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始出问题,都是从道德观、荣辱观蜕变开始的,是非界限不分,荣辱观念混淆,先犯小错,后为大恶,最后成为背离党、背离人民的腐败分子
因此,我们要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用“八荣八耻”严格约束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循的行为准则
其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
清代思想家龚自珍说:“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
”必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念、是非观念、道德观念,用领导干部的“知耻”保证“国家永无耻”
第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重要保证
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的根源在于人们荣辱观念的扭曲和思想道德的滑坡
“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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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