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行贿:职务犯罪预防的新视角●在贿赂犯罪中,行贿和受贿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
然而我们的预防工作长期以来只注重受贿而忽视行贿,造成了预防的片面性和不彻底性
●应当将更多的注意力投向行贿人,加强对行贿人犯罪内在原因和外在条件的分析研究,找出其现实根源和制度背景,以采取更为有效的预防措施
在贿赂犯罪中,行贿和受贿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对行贿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对经济发展的潜在威胁认识不够、警惕性不高,这使得其借机蔓延,严重侵蚀了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2006年,我国将打击商业贿赂作为反腐工作的重点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举措背后隐含的是一种战略和思维的转变,即反腐败的重点扩大到商业领域,同时这也意味着我们治理对象将不再局限于受贿者,而是将行贿者也纳入关注的视野
本文从职务犯罪预防的视角对行贿犯罪的预防进行考察和思索,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们应当将职务犯罪预防的范围拓展至潜在行贿群体的观点,以供商榷
■行贿现象:被忽视的严重问题据报道,吉林省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李某担任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借调整、提拔干部之机,大肆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44万余元
统计显示,全县160多名科级以上干部,除李本人和其妻子外,几乎无一人不为了“政治前途”向他行贿《检察日报》2003年2月18日
我国多年来查处的一大批官员的腐败案件,绝大多数案件里都可以找到行贿者的印迹
行贿者的分布也极为广泛,几乎涵盖了各个领域和行业
通过对大量腐败案件受贿人心理历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基本相同的腐败轨迹:廉洁——被行贿——索贿——更多的腐败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初始阶段,由于自身的警觉性,索贿、贪污等犯罪一般难以滋生
此时最容易侵蚀其思想的是行贿行为,因为行贿者大多处在暗处,而受贿人位于明处;行贿人处于主动攻击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