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解读关于印发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文件解读说明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24〕17号)有关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仔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要求,国家进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化调查讨论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
依照国家发改委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2674号)的有关要求,为法律规范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办公使用功能的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经XX市XX区楼堂馆所清查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对文件进行如下解读:一、关于概念概念: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基本用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附属用房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用房包括以下三类:1、办公室: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2、服务用房:指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机关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医务室、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等;3、设备用房:指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机房等设备用房
(二)附属用房包括以下四类:1、食堂;2、停车库:指汽车库、自行车库、电动车及摩托车库;3、警卫用房;4、人防设施等
办公用房具体功能分类见下表:办公用房包括内容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包括领导人员办公室和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图书资料室、机关信息网络用房、机要保密室、文印室、收发室、医务室、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