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无为而教”——浅谈课堂教学中如何处理师生关系攸县石羊塘镇中学李向东新课程已经推行了近十年,“还课于生”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它要求教师将课堂还给学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学生真正地成为课堂的主人
但有为数不少的课堂仍然是教师讲学生听,教师讲解知识、传授知识、灌输知识,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教师主宰了课堂,学生处于从属地位,它不仅使教师教得累,学生学得苦,而且扼杀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甚至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和灵性
改变这种状况,要从构建新的课堂教学模式,即教与学的关系,师为主导与生为主体的地位着手
最近,学习了一些老子的“无为而治”的思想,老子的主张大多是警告人们“不要做什么”或者“不要只顾着做什么”
老子的“自然”、“无为”、“不争”,即使不能成为生存的基本法则,也必须是人生不可或缺的“警钟”
把“无为而治”的思想引进到我们的新课程的课堂,对我们教师的教学是有很大的帮助作用的
道法自然“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是老子乃至道家的主要思想脉络
大道的法则就是自然而然的运动
拿到教育中去解释的话,教育教学的过程是遵循孩子们成长的自然规律的过程,也是遵循孩子们认知与学习的规律的过程,这是任何教师无法改变或者违背的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的“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一个积极主动的建构过程,学生不是被动的接受外在信息,而是利用原有知识结构,主动地和有选择地知觉外在信息,并建构其意义;学习过程必须突出学习者的主体作用,关注学生的个性和特征,使其在知识学习中获得合理的个人经验,并且达到内化从而使知识转变成能力;知识不可能仅由外部传授获得,人们应该以自己的经验背景为基础来建构现实和理解现实,从而形成知识
这是学生学习认知的规律
虽然人们常说“教学有法,但无定法”
但是教师教学必须遵循学生生理和心理成长的规律,必须遵循学生学习认知规律才能把学生教育好的,否则就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