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为认真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杜绝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制定规范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认真做好分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杜绝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分公司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的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分公司所有车辆及分公司厂区内的所有作业车辆(包括进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指的机动车是指上路挂牌照车辆,工艺车是指储运部的叉车、抬包车、阳极搬运车、罐车以及各单位拖拉机、轻型货车等没有上路牌照的车辆。分公司各单位,应当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职工以及外单位进厂人员,认真遵守本规定。因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分公司主管部门可制定车辆、行人临时通行规定。3职责3.1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厂内行驶车辆的管理工作,规范厂内行车秩序;3.2综合管理部负责进厂车辆的办证管理工作,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3.3设备工程部负责厂内工艺车的检审工作,负责组织车辆报废鉴定工作;3.4财务部负责机动车辆的保险、车船使用税的购买。3.5各有车单位:3.5.1建立车辆管理具体办法,逐台建立工艺车、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一)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二)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三)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四)车辆事故记录。3.5.2负责督促机动车辆驾驶员做好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年检、年审、二级维护审验及等级鉴定等工作。3.5.2每周开展司助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培训记录;3.5.3定期组织开展安全行车检查工作,纠正违章行为,并督促驾驶人员做好出车三检制(出车前、行驶中途、收车后),形成相关记录。3.6二级单位及机关部室要建立健全私家车档案,经常开展私家车主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教育职工按照要求规范行走。4基本要求4.1各种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转向、制动安全可靠,喇叭、灯光齐全有效。4.2汽车吊、挖掘机、推土机等专用机械车辆,不准带挂或牵引车辆;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不准牵引其它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4.3装载货物的高度、宽度、长度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厂区运载超高、超宽、超长物资以及设备时,由组织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分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批准,并按指定时间、路线由专人引导通过。4.4司机新上岗时,各单位必须对其进行驾驶技能、交通知识的鉴定工作,合格者方可驾驶。4.5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驾车时必须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车船使用税、营运证、派车单等证件;(二)驾驶证不准涂改、伪造和转借他人;(三)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四)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上准驾车类不相符的车辆;(五)严禁酒后驾车;(六)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七)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必须戴安全头盔;(八)驾驶车辆时不准穿高跟鞋和拖鞋,不准不穿上衣驾驶车辆;(九)驾车时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打手机、观看电视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和举动;(十)驾驶室内不准超额乘人,不准客货混装;(十一)必须在车门、车厢关好后行车;(十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不得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十三)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十四)工艺车不准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4.6各有车单位要认真执行派车单制度、实行车辆专人负责制度。4.7未经安全生产技术部批准,厂内工艺车辆一律不得开出分公司生产区域。4.8严禁面包车、小轿车等车辆拉运气瓶等危险化学品。4.9机动车牵引挂车,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机动车和挂车的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并应挂保险链条;挂车的牵引架、挂环出现裂纹、扭曲、脱焊或严重磨损时,不得使用;(二)机动车与挂车之间,挂车前、后轮之间,应安装防护栏栅;(三)机动车在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