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2024年治安保卫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第三条治安保卫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工作。第二章组织和实施第四条污染环境、伤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将被处以严重的刑事和行政处罚。第五条所有公民都有义务向国家机关报告危险线索,配合治安保卫工作。第六条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合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加强警察力量建设,提高警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保证其履行职责的能力。第三章预防犯罪第八条公安机关应开展面向公众的犯罪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第九条学校应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课程,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第2页共4页第十条公共场所、公司、工厂等单位应加强安保措施,避免发生犯罪行为。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各种犯罪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设置并加强治安巡逻,增加巡逻频次,提高巡逻效果。第四章打击犯罪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打击犯罪的工作机制,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要适当但严厉,严惩罪犯。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积极协助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开展工作,保证犯罪分子得到合理的惩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犯罪活动的监控,提高破案能力。第五章社会治安维护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社会治安的管理和维护,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社会聚集性事件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处理各类社会纠纷,并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巡逻,提高对社区安全环境的管控能力。第3页共4页第六章信息化建设第二十条公安机关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技术的运用水平,为治安保卫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安信息网,实现信息共享和多部门联动。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大数据的挖掘和分析,提供更准确的信息支持。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和维护,打击网络犯罪。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对于不履行治安保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第八章监督和检查第二十六条上级公安机关应对下级公安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接受公众监督。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2024年起施行。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安部负责解释。第4页共4页本规定共设29条,用词严谨,旨在加强对治安、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维护,全面提升治安保卫工作水平。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