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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女性维权须知职场女性维权须知近日有媒体报道,宁波某公司正在休产假的王女士收到了一张只有0
5元的工资单,哭笑不得的她将这张单子晒到了网上,被网友笑侃为“史上最低工资”,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都比较重视对于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立法工作,在今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对于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相关待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但是,实践中,我们发现由于用人单位对于女性职工的法定权利保护意识不足,其有意无意的侵害女性职工劳动权益的情形时有发生
“史上最低工资”事件的出现就是一个明证
保护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知晓权利的存在,为此,笔者在下文中将结合具体案例,详解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法定权利,以期为职场女性保驾护航
须知一:产检产假哺乳假一个都不能少案例回放:谭女士是长江餐饮公司的领班,因为生育,自2009年底开始享受产假
但休假期间,长江公司没有向其支付工资
2010年3月初,谭女士以长江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
后谭女士向劳动仲裁委申诉,要求长江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并补发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仲裁委支持了谭女士的请求后,长江公司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主张谭女士系自行辞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职工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并且休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变更
在长江公司未能支付产假工资的前提下,谭女士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最后,法院判决长江公司按谭女士的原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维权提示:女职工因为孕产期的工资待遇和休假期间与用人单位而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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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的争议是涉及女职工权益类案件中最为常见的一类
国务院发布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