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基本常识一、非法集资的特征(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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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非法集资主要手段从最近几年查处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为多样、活动形式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一)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有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