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几点建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这是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和方略后,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做出的又一个重大决策
这对解决“三农”问题,推进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安康,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是“五个建设”,即:新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以党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按照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内涵和目标要求,可以预见,”十一五”期间,以至今后一个时期,将在广东全省,以及全国范围内掀起一场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热潮
由此,也将引发一场全面触动“三农”的伟大变革,一扫千几百年来的农村陈规陋习、陈旧观念和贫穷、落后、愚昧的旧面貌,代之以现代、文明、民主、和谐、富裕、安康的新面貌
这是继农村家庭承包制之后,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农村经济社会的伟大变革,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必将促进农村社会的进步和城乡社会的协调发展
广东得益于改革开放之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特别是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基层组织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如阳东县的平地村,徐闻县、德庆县、云浮市云城区等,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全省以至全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这些启示是:一、坚持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的县党政领导班子,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二、坚持以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三、充分发动农民群众、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决定因素;四、在农民中树立起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造就一代新型农民,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