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的意见为巩固和运用好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谈心交心“四个全覆盖”做法的积极成果,进一步改善和增进党群、干群关系,使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关心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机制
经研究决定,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建立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制度,是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途径,是永远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党员与群众的“零距离”恳谈活动,了解民意,听取真言,宣讲政策,感受教育,增强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为民解忧、为民办事的积极性,使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经常得实惠,为推进环境建设、实现“三个示范”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1、“零距离”恳谈的人员
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中的“党员”,包括隶属于我县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全体党员,由各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安排
其中县级机关部门和乡镇机关党员是主体,农村和企业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党员参加恳谈活动
党员与群众“零距离”恳谈中的“群众”,主要指生活困难群众、离退休人员、重点上访人员,具体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信访、总工会、残联等部门以联席会议形式进行研究,每年集中确定一次
参加恳谈的群众人员的确定要保证科学性、合理性
对在平时出现的困难群众、离退休人员,尤其是重点上访人员,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及时确定,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党员做好恳谈工作
参加恳谈的群众名单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机关党工委分配给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做到合理分配,有序进行
一是xx镇城区困难群众的恳谈由县级机关部门党组织负责为主,其他乡镇、农村、企事业单位困难群众的恳谈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为主,结合机关部门与农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党员与群众定向帮扶工作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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