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我参考总结(通用)司法行政工作的自我总结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局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创立“法治颍泉”为载体,进一步围绕中心、效劳大局、保障民生、树新形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都获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提升标准”为抓手,全面活泼基层司法所建立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今年我们结合开展的“司法所进百村大效劳”、“司法行政机关岗位大练兵”、“学习实践科学开展观”等系列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了示范化司法所的建立力度,深化了司法助理员效劳三农的认识和水平,全面活泼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围绕六个方面加强全区司法所示范化建立
一是加强司法所组织建立,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调整优化人员构造;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立,通过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和司法所人员培训,促进队伍素养的整体提高;三是加强司法所制度建立,构成治理有章法、办事有程序、监视有根据的良好运转机制;四是加强司法所根底设备建立,大力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软硬件建立水平,为司法所工作开展制造必要的条件;五是加强司法所业务建立;六是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示范化司法所的先进典型,营建争先创优的浓重气氛
实现“省级标准化司法所”在我区的全覆盖
2、深化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
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队伍建立、业务建立、机制建立入手
积极探究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力度,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
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
标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提高调解质量和履行率
3、积极探究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立,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进一步朝基层延伸
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置于效劳“三农”的大局中去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