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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仰危机——法律价值的缺失演讲范文现代民主社会的法律之所以能在社会生活中起作用不仅仅是对强力的屈服,也不仅仅是因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法律体现了整个社会基本价值评判标准,是因为在法治中法律具有其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
法律因此而在社会生活中有较地运行,并扮演着秩序的维护者和正义的守护着的角色
但是,现在的中国社会对法律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冷漠、不尊重,甚至是蔑视
中国出现了法律信仰危机
这种情况是前所未有的
在****集权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不信任是因为法律是少数统治者为其利益而制定的统治工具,在那样的社会中向强力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因此对法律的服从是出于一种畏惧而非自愿
并且至少在强力之下,法律的运行相对而言还是较有效率的
但是,现在所出现的情况与以往不同——人们不仅不相信法律,甚至连对法律最起码的尊重与畏惧都没有了,所有的只是冷漠与蔑视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重的
有转形时期社会变革的原因,也有对外开放制度变革的因素,但是最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律的形式价值(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的缺失
作为法的一种形式价值,权威性指的是任何个人或团体都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律的支配,法律的尊严神圣不可侵犯;普遍性指的是不因人设法,用一般性规则来调控所有人的同类行为;统一性指的是保持法律制度本身的和谐一致,消除矛盾和混乱;完备性指的是实现有法可依,在应由法律加以调整的行为领域消除法律空白和漏洞
在中国计划经济的影子尚未消除,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备;经济体制改革迅速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落后的社会环境下,法律的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所剩无几
一、法律权威性的缺失1、宪法的软弱无力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是有至高无尚的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