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人为本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人获得和谐发展的前提和条件
以人为本,要求社会尊重人的权利,提高人的素质,改善人的生活质量,优化人的发展环境,妥善处理人与人之间、各类群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以人为本就是要求社会更加和谐、更加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所有这一切都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在坚定地向人回归,走进以人为本的新时代
以人为本思想的萌芽可以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
人文主义思潮的兴起,冲破了以神学为代表的宗教保守势力对人的思想禁锢,人们开始重新认识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关注现世人生,改变生存条件,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马克思继承了人文主义和人道主义的优秀思想遗产,并把对人的价值和全面发展的伟大理想置于由他实现了的哲学革命变革的基础之上
马克思科学的人学思想为现时代以人为本的理念提供了不竭的思想源泉,是社会主义转向关注人的生存和价值的不朽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根基
“以人为本”的“人”是指现实存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所有社会成员,其主体是人民,人民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动力
“本”就是根本
“以人为本”就是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人民的生存、享受、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目的和衡量标准
社会和谐是指社会共同体内各种要素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
实现社会和谐是古往今来人们不断追求的理想境界,也是人们向往的美好生活状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种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和谐社会
它应当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
胡锦涛同志从六个方面归纳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这六个方面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