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潭区实验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的意见》(教师[2019]1号)文件精神,提高全体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增强教师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整合能力,提升师生信息素养,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龙潭区实验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用以致学,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二)坚持全员考核,重在达标,发展为本
将校本应用考核工作与教师考核考评相结合,与学校发展相结合,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全校教师
年龄超过55岁的男教师和年龄超过50周岁的女教师可自愿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
三、考核内容选择学校根据本校发展实际,科学制定了学校信息化发展目标,围绕发展目标从国家下发的能力校本考核内容框架内选择相应的内容,校本考核内容的选择涵盖多媒体教学环境、混合学习环境、智慧学习环境
教师依据学校发展要求和确定的校本考核内容参加学习,完成50学时后方可参与能力校本考核
鼓励教师依据自身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在参与学校要求的能力校本考核前提下,经过教研组协商,自主选择校本考核内容进行能力校本考核
四、考核方法和措施依据《龙潭区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校本应用考核标准》,对我校教师进行信息技术提升能力校本应用进行全面考核
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采用“校本自测——教师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的路径进行综合测评
校本自测由学校提升工程领导组依据学校规划进行测评;教师互学互评以线上学习为主,对作品进行互学互评;专家测评由区级提升工程考核组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进行全面测评
五、考核机构(一)成立龙潭区实验学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考核领导组组长:董富春副组长:马宏伟曲志权成员:王春霞王建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