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维权,证据很重要维权,证据很重要原标题:女工受伤成临时工法官:门卡可证明劳动关系一次意外,在一家焊接材料公司工作的郑州市民冯女士右手被机器轧伤
她向郑州市人社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获批后,却被供职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她是“临时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此案在中原区法院宣判,焊接材料公司被判败诉,帮冯女士洗掉临时工身份的是平时的考勤表、工资表、生产报表
事发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今年50岁的冯女士,事发前在巩义的一家焊接材料公司工作
2011年8月28日下午6时许,冯女士在工作时,突然发生意外,右手被对辊机轧伤
经过诊断,冯女士“右手严重绞轧伤;开放性外伤并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右手第2-5掌骨开放性骨折、脱位并伴有皮肤撕脱伤及肌肉毁损”
这次受伤使她的右手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为了今后的生计,2012年9月20日,她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郑州市人社局认为,冯女士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2012年11月16日,冯女士拿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
意外单位说她是“临时工”冯女士原以为今后的生活有了保障,没想到不久后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原来,她所在的’公司并不认可这是工伤,并向中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冯女士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公司认为,冯女士并非该公司员工,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事发当日,冯女士是在顶替公司一名叫王兰(化名)的职工上班,这是王兰的个人行为,冯女士的工资也由王兰发放,公司不应承担工伤责任
对于替人上班一说,冯女士予以否认
她说,因为自己条件一般,公司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她也不敢有什么异议,但出了事被认为是“临时工”,自己不能接受
转折考勤表、工资表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