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训出问题呼唤出台教官行为准则湖南省龙山县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8月25日晚通报,24日18时左右,龙山县皇仓中学军训教官与师生发生肢体冲突,共造成42人受伤,其中教官1人,教师1人,学生40人
(南方都市报8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规定,我国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
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学校的工作和教学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国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这是目前我国学校搞新生入学军训的法律依据
学校搞军训除了因为法律规定外,还因为军训能够磨练学生意志,增强学生体质,强化学生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经过军训的学生走入课堂时,更容易凝聚精神,这有利于教师尽快组织学生进行有效学习
但学生军训毕竟与军人训练有所不同,所以,军队的教官在对学生开展军事训练时,应当因人而异,张弛有度
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有关军事管理部门应该谋划出台具有指导意义的教官军训行为准则,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教官训练时的行为,努力做到令行禁止
近年来,多数学校的军训工作都能圆满完成,但是学生军训中偶尔也会发生问题:有军训教官与校方工作人员发生冲突的,有疑似教官与女学生不当交往的,甚至还有军训教官与师生发生打斗的……军训中发生的这些问题考验着教官们的耐力和品质,但这也不完全是教官自身素质的问题,笔者感觉还和我们缺乏教官训练行为准则有关
目前,我国多数学生的第一要务都是学习,重视体育锻炼的是极少数,因此学生体能和运动能力参差不齐
训练这些学生不可能按照训练士兵的标准进行,根据学生身体条件的不同,教官可以采取分等次的目标,对身体素质较好的学生参考稍微高一点标准进行训练和提出要求,对身体条件较差的学生则需要降低标准和要求
当然要做到这些不能仅凭教官个人的感官判断,还需要出台科学的教官军训行为准则
有了准则,教官训练时就能做到不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