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鉴定篇一:货物危险品鉴定书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送检须知各送检单位:一、《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送样及注意事项1、送检样品数量:一般要求固体30~50克;液体:50~70毫升
对于个别需要追加试验的情况会另行通知送样(如自燃试验约1kg,固体氧化剂试验约200g,液体金属腐蚀试验约3
5L等),样品包装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
为了便于核查,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不予退还(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确需退还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2、送检单位须保证所送样品与真实的出运货物相一致,我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检验,如有不符,所涉及的检测费用、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二、《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表格填写及注意事项1、货物名称必须填写样品的具体物质名称,不可仅填写代号、型号或规格代码等
2、电池类的产品(或产品内含电池)在“货物名称”一栏必须写明电池的类型(如:锌锰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铅酸电池、锂电池等)及电池的型号
3、有机颜料(绘画用丙烯类颜料除外)需写明颜料的商品名称、有机染料需写明染料的商品名称及染料的强度
4、请如实填写样品的生产厂家和申请鉴定单位,报告一旦出具不可做任何更改
5、送检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产品安全性能数据单”(简称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MSDS”)
6、如果因送检单位未填写或错填我中心申请表中的必填项,所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报告错误、产生额外费用等均由客户方承担
7、中心将一律默认为空运,不予更改,由此导致的取件时间延时、报告错误等均由客户方承担
三、《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货物危险性鉴定书》收费及完成时间1、常规状态下填写表格元付费元准备样品元~24小时内(如该样品初期判定需做附加检测方可完成报告的,取件时间另行通知)
电池(或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