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责任书(通用5篇)安全责任书1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堵绝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一、统一协调布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具体负责整个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办。重点定期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所分管的各处、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如失火、失窃、师生伤亡等,对直接责任者,要令其停职检查,按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该年度内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和职称晋升。三、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使学校财产,师生生命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逐级追究责任,视具体情况、责任大小,分别给予有关人员行政和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本责任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四、本人已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并已明确本人所分担的安全责任,定会以对校长和全体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使本人所承担的方面不出现纰漏,如遇本人职权范围内难以及时解决的安全隐患,必将在第一时间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参与隐患的排除。如因本人疏忽大意或玩忽职守而出现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问题,本人愿意接受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的经济和相应行政处罚。单位:责任人:日期:安全责任书2为加强学校(幼儿园)饮食卫生安全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促进食堂及相关餐饮机构相关人员规范操作,特与学校(幼儿园)签订食堂及小卖部等相关餐饮机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二、健全组织机构,配置专管人员。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校领导要将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工作;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订切实可行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科学、有序的处置;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全面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三、饮食原料及货物购进,必须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台账。采购的大宗食品必须是通过正当渠道进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检验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进购发票如实填写销售人详细居住地址、姓名。禁止采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四、食堂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应采取必需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食堂的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有条件的食堂可安装监控设备,学校食堂应有食监部门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所有从业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新招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六、食堂的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七、保证所出售的食品卫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不采购过期、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食物和三无产品原料;四季豆类、野生菌类、出芽洋芋、青西红柿等蔬菜坚决不进入食堂;不出售凉菜和剩菜剩饭,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师生出售腐变过期食品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带毒带污染的食品。八、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奖罚制度。定期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制度和规定及食品加工常识,并留有记录。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九、接受和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食品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并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