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中地方政府行为研究目录一、引言(一)选题背景(二)研究意义(三)基本框架与方法二、政府行为研究相关文献回顾(一)国外研究状况(二)国内研究状况三、农村建设政府参与的国内外实践经验(一)农村建设中政府行为的历史变迁(二)农村建设中政府行为的国际经验借鉴四、新农村建设中地方政府行为误区与偏差(一)新农村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二)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普遍存在五、对策与建议(一)以县为单位统筹城乡发展,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二)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扶持和培育民间组织六、后记摘要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所作出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是在科学把握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深刻理解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基础上,对“三农”工作指导思想的深化和升华2006年我国政府1号文件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此后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迅速开展,并且取得了不错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顺利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政府职能定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应当肯定的是,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完善,各地政府职能定位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成为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推动力,对于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缩小城乡二元差距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处在体制转轨的过程,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地方政府职能定位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予以改进和完善。因此,剖析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误区和偏差,探讨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合理的定位和作用,明确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对于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突出的实践价值。一、引言(一)选题背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增加,综合国力显著增强,2008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己达到3266美元,城镇化水平超过45%,非农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己上升到87.5%左右。1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我国仍有八亿多农民,“三农”问题能否顺利解决,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效。从世界各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性趋向。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在其中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如何作为,己经日益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就我国目前的政府职能而言,还存在一些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甚至是不协调的方面。邓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我国传统政府职能的弊端:“多年来我们吃了一个大亏,社会主义基本改造完成了,还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发展生产力”2;“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这些事只要有一定规章,放在下面,放在企业、事业、社会单位,让他们真正按照民主集中制自行处理,本来可以很好办,但是统统拿到党政机关,拿到中央部门来,就很难办。谁也没有这样的神通,能够办这么繁重而生疏的事情”。3以上正是本文的选题背景。政府如何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准确定位自身的职能,成为本文研究和探讨的主要问题。(二)研究意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顺利开展,政府发挥的作用非常关键,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因为它们处于基层,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是建设新农村的各项任务的具体落实者,这种客观需要不但决定了政府的责任重大,而且也意味着他们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准确进行角色定位。近年来,各地政府积极推动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民增产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发展、缩小城乡二元差距方面都起到了显著的作用。但由于处在体制转轨的过程,地方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集中表现为地方政府行为失范,如新农村建设缺乏长期规划,短期行为明显;资金使用分散,造成资源浪费;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