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治视野观照下的和谐社会构建内容摘要:新闻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面临着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新闻法治建设应充分重视新闻工作者行为监管、新闻媒介运作监管、新闻法治舆论活动以及新闻媒介与司法等各方面的和谐。关键词:新闻媒介;法治建设;和谐社会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新闻媒介的活动,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一方面加强自身队伍的法治建设,作为市场主体的新闻机构的经营活动也需要法律规范的调整;另一方面新闻媒介的舆论活动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自觉发挥其法治建设的功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完善新闻媒介的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新闻媒介创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之一。一、我国新闻法治发展的现状到目前为目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现阶段,我国新闻法治建设突现出以下特点:(一)现行立法欠缺。在我国新闻法体系中,直接将调整对象指向单一新闻主体的为数还很少,更多方面的行为要求还是散见于以其他内容或事项为主要监管目标的法规之中。随着新闻工作日益大众化、复杂化,新闻主体的法律地位以及行为活动法律化问题显得尤为必要。新闻主体在新闻活动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将直接决定新闻媒介的发展。仅仅强调对新闻工作以道德约束,易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自身利益的诱惑,产生行为的失范。新闻媒介在社会关系中的角色不断在发生变化,这就迫切要求加强新闻媒介与其他平等社会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建设。近年来,以新闻侵权为主的“新闻官司”屡屡出现在报纸上,突出表明了新闻媒介在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的同时,忽视了自身采访权与其他平等社会主体权利之间平等互动关系的形成,这显然是不符合我国社会的法治现代化要求的。(二)新闻活动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自国家改变靠行政手段办报,用行政手段发行,靠财政拨款办新闻事业的管理模式后,“事业性质,企业管理,企业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方式逐渐被推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闻媒介应当同其他的市场主体一样,遵循一系列的市场竞争规则。没有了财政拨款,在新闻媒介的发展中,产权问题已经成为新闻媒介融资及其作为市场主体的最大障碍。新闻媒介现代资产活动的具体立法管理工作没有跟上时代的潮流,使新闻媒介经营活动处于一个相对被动滞后的状态。从新闻立法的角度看,监管新闻媒介现代资产经营活动的不同层次的法规体系有待于在实践中逐步构建。此外,在平衡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构建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不和谐的音符,出现了给司法独立性与公正施加舆论压力的“新闻审判”现象,其实质是以新闻自由为由干预司法独立,以道德评判取代司法审判,以“话语强权”代替舆论监督,其“现代包青天”的角色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和新闻法治建设的发展。(三)新闻法治建设的新课题。当前,互联网络作为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正以几何级数迅速发展。互联网络在发挥其时效性,无限信息大,高效检索等优势的同时,也如同其他技术一样给管理带来了许多的新问题,如西方国家利用网络实施文化侵略,网络迷恋症人数不断上升,网络犯罪和网络侵权等。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多个涉及互联网的法规性文件,但长期高效地加强关于互联网新闻管理的法治建设,利用好这项造福人类的新技术仍然显得尤为重要。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新闻传播业同国(境)外传媒业在大陆合资合作的问题,日益引起相关国(境)外业内人士的关注。虽然中国同WTO各国签订的协议条款中基本没有涉及新闻传播业,但是加入WTO,意味着整个新闻媒介将面临一个新的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运作环境。面对这一形势,国内新闻媒体必须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积极应对,加快新闻法治建设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为我国的新闻传媒产业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二、加强新闻法治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闻传播的媒介日趋多元化,手段日趋现代化,“地球村”变得越来越小,新闻传播事业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则变得越来越大。以运用法律手段对国家的新闻行政管理,新闻主体的行为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