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公司民主议事制度为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拓宽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广泛集中民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筑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平台,促使公司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特制定如下制度:一、议事原则(一)公开、公正和平等协商原则;(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实事求是,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原则;(四)充分酝酿、科学分析和慎重决策原则
二、议事范围召开议事恳谈会主要是就重大决策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组织有关人员通报情况,交流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贯彻县委、政府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
(二)听取相关部门近期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讨论公司的重大问题;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四)讨论社会治安、干部作风、公益事业发展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三、议事对象轻工业公司公司议事恳谈会参会对象分为邀请和自愿两种
邀请参会人员为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列席
参会人员的产生由具体承担部门提出建议名单,报公司讨论审定
参会人员一般为20-30人,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能低于50%
当自愿参会人员超过会议规模时,公司根据报名情况筛选或自愿参会人员推荐代表参加两种形式确定自愿参会人员
四、议事程序公司民主议事恳谈会讨论重大问题,应按照下述程序进行
第1页共8页(一)确定议题
议事恳谈会议题应提前提出,不得临时动议
(二)准备材料
议题确定后,分管常委在会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议题进行分析论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议题的初步设想和方案以及需要讨论协商的具体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供讨论时参考
(三)通知会议
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5-10天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
参会对象接到通知后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分析思考,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