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为了不断完善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日常质量监管机制管理模式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
主要通过调阅下属项目咨询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
1、监管方式(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抽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咨询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
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
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1***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制度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
检查意见应与被检项目进行充分沟通
被检项目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咨询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第1页共8页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初步成果进行评分
咨询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
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
对低于60分和问题严重的下属项目,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