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12项制度一、消防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三、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活动期间,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五、学校、幼儿园应当通过寓教于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幼儿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六、电工、焊工和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9页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三、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的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第1页共21页六、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
30页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一、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