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管理制度范本(1)新客户第一次接触後,业务员应立即在「客户档案」填写该客户的基本资料
另将接洽的一切细节填入「接洽记录」
(2)以後每一次与该新客户接洽都必须将内容填入「接洽记录」
(3)合同签订後,必须将复印件并入「客户档案」
(4)新客户签订合同後,业务员必须将每一次交易的细节在「接洽记录」详细填写,不得遗漏
(5)业务员每一次与老客户接洽後,必须将接洽的细节在「接洽记录」详细填写,不得遗漏
(6)老客户每一笔交易的细节也必须在「接洽记录」详细填写,不得遗漏
(7)总公司将不定期抽查每一家客户的「客户档案」与「接洽记录」
回款管理制度大陆台商针对「回款」(台湾称为「收款」)最应注意下列四点:(1)自己找上门的客户必须采现金交易
(2)采现金交易的客户不得演变成出货几天後才付款或押一批货
(3)欲改变现行交易方式必须呈总经理核准
(4)业务员每天出门前向出纳领取「收款帐单」,当天下午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货款(现金或票据)交给出纳
若客户需办理请款手续,则应取得客户签收单,连同仍未收款的帐单同样於当天下午下班前交给出纳
若业务员因工作需要而延迟至下班後才返回公司,则应交给主管,第二天上班後再由管交给出纳
提列「呆帐准备金」为使业务员提高警惕,降低呆帐发生率
还有,为符合公平原则,应由发生呆帐的业务员担呆帐损失
基於以上原因,大陆台商应建立提列呆帐准备金制度,重点如下:业务员回款时先发给应得奖金的一半,另一半则作为呆帐准备金
年终时结算:(1)这一段期间发生的呆帐从「呆帐准备金」扣抵
(2)若呆帐之金额大於呆帐准备金,则将呆帐准备金扣抵完为限
(3)若扣抵後尚有馀额,则将馀额发给业务员
(4)若这一段期间未发生呆帐,则将呆帐准备金全数发给业务员
「收货」制度属於饮料、食品等有「保质期」期限的行业,应重视「收货」此一概念,以降低损失
重点如下:(1)铺货一个月後要查零售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