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办公楼物业服务合同甲方: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办公楼乙方:商丘尚居物业有限管理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商丘市梁园区法院办公楼(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物业类型:办公楼2.地点民主路与长征路交叉向南300米路东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1
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五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1—1.办公楼兼执行局的清洁卫生
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五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楼外垃圾的清运、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外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
包括:办公楼内外公共区域、办公室及会议室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止
本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