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20XX年,社会事务在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明确职责,严格管理,推动民间组织有序健康发展我区现有社会团体43家(20XX年新成立登记6家),其中行业性社团12家、专业性社团3家、学术性社团11家、联合性社团1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8家(20XX年新成立登记4家),其中教育类37家、卫生类6家、科技类15家、劳动类1家、民政类10家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民政厅、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精神,今年我局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严格管理,抓好以行业协会为重点的年度年检工作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今年我局一年一次的年度年检工作将对行业性社会团体等以加强财务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监管
无论是哪个单位主管的,都一律要求提供完整的年检材料
从4月上旬我局发出年度检查通知至今,全区41家社会团体应参加年检的37家(今年新批2家不需参加年检)社会团体中有7家已提供《审计报告书》,有4家由主管单位提供“财务管理规范,无需审计”的内部财务管理证明书
经年检,评定为合格的34家、注销的3家、年检率达100%;6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评定为合格的45个、基本合格的13家、注销登记3家、撤销登记3家
(二)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以主管单位为主的管理机制
我国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目前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双重管理,为此从今年开始切实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切实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民政部门要履行依法登记,依法监管,年检年审,对违法问题给予行政处罚等职责;业务主管部门要履行业务活动、财务管理清算、遵纪守法、年第1页共11页检初审等职责,督促自己管辖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规定报送年度检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