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研究院薪酬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1/5一、目的为了客观反映研究院员工实际工作绩效,促进员工改善工作和发挥潜能,有效保证个人工作目标和团队工作目标的实现
同时使被考核者及时找出差距,改善差距,为员工的能力提升与发展提供可靠的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研究院所有人员
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与管理工作
研究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
办公室负责将每月各部门员工考核结果收集汇总,并将结果报财务部作为核算绩效工资之依据
三、考核原则1
绩效考核应该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客观实事为依据,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应使用相同的标准
要反映员工的工作实绩,尽量减少光环效应,个人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以量化指标进行,每一考核时段只考核本时段的工作业绩,不受其他时段工作优劣的影响
四、绩效考核方式所有员工按月考核,办公室发放《员工绩效考核表》、《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员工的考核由所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由副院长负责考核
五、薪酬制定与管理1
办公室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资历、技能、工作的适合度和不可替代性等综合因素,结合研究院经营状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确定员工薪酬标准,经部门及研究院负责人审批后由财务部备案并执行
办公室每月底负责向财务部提供员工考勤及绩效考核数据汇总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工资发放
六、工资计算1
工资以月度为计算周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2天,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月工作时间合计为176小时
日工资=当月应发工资总额÷22;2
工资计算公式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考核后应发绩效工资+企龄工资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3
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代扣个人所得税,缺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扣款(借、贷、罚等)等项目
七、工资的发放1
工资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每月10日为发薪日,如恰逢节假日,则于节假日前一天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