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WY-006秩序维护服务合同委托方: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公司受托方:天津保安服务总公司红桥分公司秩序维护服务合同委托方:北京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公司住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1号远洋商务中心501室2008年6月版秩序维护员合同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1号远洋商务中心501室法定代表人:刘卫军邮政编码:300011联系电话:022-24108810传真:022-24108867受托方:天津保安服务总公司红桥分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法定负责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上就乙方为甲方远洋城J地块、G地块提供秩序维护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服务的物业概况1
1物业名称:远洋城J地块、G地块1
2物业地点:天津市塘沽区津塘公路7016号1
3委托服务的区域和面积:J地块:G地块:第二条秩序维护服务的内容2
1甲方聘用乙方对远洋城J地块、G地块项目实施秩序维护管理
2由乙方向甲方派驻秩序维护员,对双方确认的区域、地段、目标、出入口等运用科技手段和设备,实施巡查、警戒、把守、验证、检查、看护、守护、财物守卫等安全保卫服务
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爆炸、防破坏、防人身侵害和交通安全疏导管理等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安全保卫服务必须文明服务,讲究服务方法,符合甲方的安全工作质量体系标准,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2
3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甲方的直接领导下实施安全保卫,防止侵害1秩序维护员合同区域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安全环境和正常秩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控制、并第一时间通报执法部门(管辖派所或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所形成民事及刑事责任均有乙方负责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