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18年广州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8〕1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在我市实施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扩大政策受益面,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更好地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二、服务券内涵、原则及资金安排(一)服务券内涵本方案所指中小微服务券是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简称“示范平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
服务券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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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简称“省公共服务在线”)上以电子券形式发放,不得转让、赠送、质押和重复使用
(二)基本原则服务券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平普惠、专款专用和科学管理原则,实行记名发放、登记使用和备案管理
(三)资金安排按照省经信委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我市安排服务券专项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三、服务券支持对象、范围及补助标准(一)支持对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规范、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政策的中小微企业
划分标准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
优先支持我市2017年9月以来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登记成立的企业,2017年度转型升级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2018年省认定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纳入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服务券用于补助购买中小微企业需要的,服务券兑现时间截止前可以完成的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1
培训服务:为中小微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政策法规、经营管理等各类培训服务
市场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以及为中小微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