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十三五”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安徽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结合安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一)发展成就“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抢抓机遇、积极进取、牵头统筹、强化协调,全力推动社会救助事业跨越式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
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基本确立
近年来,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文件,并充实完善了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就业、教育、住房、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规定,形成较为完整的社会救助体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创新
省级建立了由26个部门2和单位参加的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创新发展
快速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认定
基层全面推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积极探索“救急难”工作机制,铜陵、滁州等2市9县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有序推进,为全面铺开“救急难”工作奠定了基础
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日趋规范
率先出台了《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低保操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合并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统筹城乡低保资金使用,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量化调整机制正在积极推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有了基本的制度遵循,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在民政部、财政部开展的全国低保绩效评价中连续两年获得总分第一
同时,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救灾物资储备、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社会救助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