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CodeforelectrlealdesignofcivilbuildingsJGJ16—2008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80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6—2008,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4、12·6·2、14
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8年1月31日2目次1总则2术语代号3供配电系统3
1一般规定3
2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3
3电源及供配电系统3
4电压选择和电能质量3
5负荷计算3
6无功补偿4配变电所4
1一般规定4
2所址选择4
3配电变压器选择4
4主接线及电器选择4
5配变电所形式和布置4
610(6)kV配电装置4
7低压配电装置4
8电力电容器装置4
9对土建专业的要求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5
1一般规定5
2继电保护5
3电气测量5
4二次回路及中央信号装置5
5控制方式、所用电源及操作电源6自备应急电源6
1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6
2应急电源装置(EPS)6
3不间断电源装置(UPS)7低压配电7
1一般规定7
2低压配电系统7
3特低电压配电7
4导体选择7
5低压电器的选择7
6低压配电线路的保护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
1一般规定38
2直敷布线8
3金属导管布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