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评估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根据xx局《集中整治执法腐败问题工作方案》安排和局领导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5日,在全市监督执法干部中组织开展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评估排队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队伍为总体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增强执法干部廉洁自律、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的满意度。二、组织机构局成立了以xxx为组长,xxx副局长、xxx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评估排队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排队评估的实施。三、评排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5日。四、评排标准对局全体执法干部廉洁执法状况采取“下管一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估。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评估采用100分制,划分“优秀”(95分以上)、“良好”(95—75分)、“一般”(75—60分)、“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对局所有执法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进行评估。具体评估项目内容和计分标准如下:(一)考(20分):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所有监督执法干部进行业务和廉政知识考试,全面考查执法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考试得分90分以上不扣分,90—75分扣1分,75—60分扣2分,60分以下扣5分。(二)查(30分):在开展执法案件倒查活动中,各单位自查时发现执法干部不依法查处、办理时限不合理、降低审批标准、随意变更处分种类和幅度等问题的,属轻微执法过错问题,但未构成违纪行为的,根据情况每件酌情扣1-2分;属严重执法过错问题,且已构成违纪行为的扣5分;执法案件涉及2人以上的,每人次均按上述标准扣分。如在执法中构成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发现与代办中介勾连办理行政许可案件,违反“七个一律”等问题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三)访(25分):1、走访各县区党政司法机关和社会单位中,执法干部未被反映有不廉问题的不扣分;对执法干部有个别不廉反映,经查不属实的扣1分;对执法干部有较多不廉反映,经查不属实的扣2分;对执法干部有不廉反映,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扣5分。涉及重大违法违纪或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2、对3年来的信访举报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对涉及执法腐败的案件,有1次举报(部分查实)的扣3分。有2次以上举报(部分查实)的或1次举报(全部查实)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3、对利用执法权违规收受的钱物清退活动中,能积极清退、主动上交的,不扣分。未按要求积极清退、主动上交,被人举报并查实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四)评(25分):1、领导评议:由局党委根据执法干部在违规收受钱物专项清退活动中的表现以及2011年以来信访举报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在执法活动和日常工作的表现给予执法干部以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四个等次对应扣分值为0分、1分、2分、5分。2、群众评议:局将组织各大队所属辖区的社会单位(不少于20家),对执法干部廉洁执法状况进行民主测评,评议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优秀率在95%以上不扣分,95%--85%扣1分;85%--75%扣2分;75%--65%扣3分;65%以下扣5分;差评率在15%以上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3、官兵评议:组织对中队干部(不少于80%)对执法干部的廉洁执法状况开展民主测评,评议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优秀率在95%以上不扣分,95%--85%扣1分;85%--75%扣2分;75%--65%扣3分;65%以下扣5分;差评率在15%以上的综合评定直接列为“差”等次。其中含中队的大队由所含中队评议,不含中队的大队,开发区大队由特勤中队评议,矿区大队、西城大队统一由蔡洼中队评议。五、方法步骤(一)集中梳理。局纪委将对所有评排对象在违规收受钱物清退活动中的表现,近三年信访举报情况,开展案件倒查和社会走访掌握的情况,队伍内外民主测评情况以及2018年以来建设考核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初步了解评排对象近年来的廉洁执法情况,并参照评排标准,对评排对象的廉洁执法状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