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0]184号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1总则1
1为适应我国农村发展需要,促进镇(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充分发挥镇(乡)规划指导镇(乡)发展的作用,加强镇(乡)规划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所指的镇、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基层行政区域
镇(乡)域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镇规划和乡规划的一种形式,其规划区范围覆盖镇(乡)行政辖区的全部
有条件的镇和乡,应依据本导则编制镇(乡)域规划
3镇(乡)域规划编制应坚持全域统筹、注重发展、节约用地、因地制宜的原则,突出对镇(乡)全域发展的指导,协调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统筹对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合理布局
体现地域特色、乡村特色和民族特色,尊重农村地区的多样性和差异性
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和能源,保护生态环境
4镇(乡)域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
5镇(乡)域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应当分别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镇规划和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批的要求执行
6编制镇(乡)域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2编制内容2
1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产业布局12
1经济社会发展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镇(乡)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镇(乡)域发展定位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分析农村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镇(乡)域人口规模;明确镇(乡)域产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提出三次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发展措施
2产业布局统筹规划镇(乡)域三次产业的空间布局,合理确定农业生产区、农副产品加工区、产业园区、物流市场区、旅游发展区等产业集中区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2空间利用布局与管制2
1空间利用布局划定镇(乡)域山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