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题目: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编号:YWB-056(03)颁布部门医务部审核日期2013年10月15日批准人赖志寿首次发布日期2011年10月4日回顾/修改日期2013年10月15日生效日期2013年10月16日一、目的为加强对临床辅助检查“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2
1“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这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4操作流程2
1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首诊医生或门急诊主任,并做好登记,由首诊医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2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住院病人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所在病区,病区接收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
3登记程序“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照“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医技科室与门急诊、病区均建立《危急值及处理措施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
4处理程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