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拥有财产的权利第一框财产属于谁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帮助学生认识什么是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正确认识财产合法性;法律是个人合法财产的守护者
能力目标:通过学习引导学生正确识别个人财产的合法性,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所有权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充分认识到不能占有非法财产,树立正确的财产观和法律维权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重点: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
教学难点:对个人财产合法性的认识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教学方式: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1、情境导入:材料1:——拾钱捐献失主索还(大屏幕展示)本报讯成都消息:目前,成都市某公司宋女士不慎遗失了一个信封,内装现金一万元
信封被宋某的同事王某拾,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王某以个人名义把拾到的钱捐了某贫困地区
不久,宋得知此事,找上门来要钱
失主一脸的委屈,拾者连声喊冤
一个问:“感谢你拾金不昧,但我的钱你怎能随便捐献
”一个说:“我没贪你一分钱,凭啥叫我还钱
”宋女士认为,王某承认捡到了她的钱,就应把钱还给她
谁把钱捐出去的,谁就应负责把钱追回来
王某却说,他拾到钱后曾经到处寻找失主,未果
他不能老把钱放在家里,所以就把钱捐给贫困地区了
在这件事上,他没有任何过错
成都市慈善总会有关人士表示,这种情况他们没有遇到过,但一旦以个人名义填写了认捐书,一般是不能反悔的
也就是说,这笔钱王某是要不回来了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黄超律师说,王某没有权利支配拾来的钱款,也没有权利擅自捐赠出去
王某以自己的名义将钱捐出,属于越权支配,在失主追讨这笔钱时,理应承担返还义务
受赠部门因为受到的是王某本人的捐款,钱的来源与他们无关,他们不负返还义务
议一议:①你认为王某的话又没有道理
②拾来的钱能捐献吗
小结:这个案例涉及到个人财产的所有权问题二、讲授新课1、合法财产及其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