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申请书伤残鉴定申请书1申请人:,女,XXX年2月13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江苏省县乡村二组130号。手机:159XXXXX申请事项请求对申请人进行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事实和理由20xx年7月20日、雇佣申请人到其家做钟点工,在阳台上擦玻璃时摔下,导致腰椎骨折。现申请人已就此向贵院起诉,贵院已受理。因具体赔偿项目无法确定,特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此致伤残鉴定申请书2申请人:张学辉,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杭州市杭大路黄龙世纪广场C区九层,电话:0571-2880290713834115698传真:0571-87901646申请事项:作为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申请人对公诉方提出的,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有异议,特此申请重新鉴定事实与理由:某某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人检(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检验情况"表明,被检人宗某某"左额面部至左颈项部(左耳廓前)见-18*15cm的块状增生疤痕及色素改变,左下颌部及左颈项部较明显,颈部活动受限"。其"检验意见"为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评定重伤。《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十六条四款的规定是:"面颈部深二度以上烧、烫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或者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申请人认为,(20xx)068号《法医学活体检验鉴定书》认定的只是被检人"颈部活动受限";而"颈部活动受限"与重伤标准规定的"颈部活动严重障碍"是不能划等号的,两者程度的差距是明确的;同时也未表明被检人"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因此申请人认为,本案被害人宗某某损伤既未达到"伤后导致疤痕挛缩显著影响面容"程度,也未达到"颈部活动严重障碍"程度,被检人伤势不符合《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关于重伤规定的构成要件,不构成重伤。同时,申请人认为,被害人宗某某伤势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四十五条(二)"头、手、会阴部二度以上烧烫伤,影响外形、容貌或者活动功能的。"规定,构成轻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规定,辩护人申请对被害人宗某某伤情重新鉴定。此致某某市人民法院申请人:张学辉律师20xx年6月20日伤残鉴定申请书3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7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xxx,单位:天津市xxxx,职业:医生,电话:xxx,住址:xxxx。被申请人:xxx,男,19xx年7月13日出生,电话:xxx,住址:天津市xxx号。被申请人:xx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注册号:xxx,法定代表人:xxx,地址:天津市xxx层,电话:xxx。请求事项: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身体遭受严重损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便确定伤残赔偿金标准,请贵院对鉴定事宜予以安排。此致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申请人:20xx年月日伤残鉴定申请书4申请人:________,男,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申请事项:1、伤残等级鉴定;2、后续治疗费用鉴定。事实与理由:关于我诉_________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为准确计算残疾赔偿金及后续治疗费的数额,特申请人民法院委托相关部门对_________在此次事故中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请委托为盼!此致____区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伤残鉴定申请书5XX人民法院: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人数、护理期限、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XXX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现已受理。申请人在本次事故中遭受严重伤害导致某些组织器官经医治无法恢复正常功能,现需要对伤残等级、护理人数及时间、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以便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