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修订概要修订概要1、课程价值:(1)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审美体验)(2)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创造发展)(3)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文化传承)(4)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交往)2.课程性质(1)人文性(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2)审美性(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3)实践性(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3、基本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5)重视音乐实践(6)鼓励音乐创造(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10)完善评价机制(7)提倡学科综合(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8)弘扬民族音乐(9)理解多元文化(5)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3)面向全体学生(4)注重个性发展重点阐明课程核心理念——“音乐审美”的内涵:“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在此基础上简述确立这一理念的依据:“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接着指出“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4.课程设计思路(1)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2)设计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3)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音乐特殊性——必定含有特定的知识技能要求——正是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正确处理课程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审美体验和文湖人只能力的关系。——强调学习和应达到的标准。(4)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5)课程内容标准的设计,在明确的规定性和适度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给教师教学和地方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留有创造和选择运用的空间5.充实、改写音乐课程“总目标”“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1)音乐基础知识学习并掌握音乐基本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常见结构、体裁形式、风格流派和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基础知识。(2)音乐基本技能学习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