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修订概要修订概要1、课程价值:(1)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
(审美体验)(2)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
(创造发展)(3)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
(文化传承)(4)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构建
(社会交往)2
课程性质(1)人文性(人文学科的重要领域)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
无论是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2)审美性(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3)实践性(基础教育阶段的必修课)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
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
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3、基本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5)重视音乐实践(6)鼓励音乐创造(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10)完善评价机制(7)提倡学科综合(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8)弘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