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自然灾害防范措施为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工作的领导,确保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预防处置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我区或涉及我区的严重自然灾害及与之相关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类包含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园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的应急事件。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三、组织管理1.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⑴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⑵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⑶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⑷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2.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⑴学校在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⑵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⑷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局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3.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⑴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⑵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4.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防汛处置办法1.当风力达8级以上,日雨量达50.1毫米(暴雨)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领导汇报。2.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向各学校、年段、班级、教学点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各学校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3.当暴雨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或立即通过局域网进行紧急部署。各学校要把防汛工作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按防汛指挥网络形成指挥体系,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4.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总务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